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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在痞客幫的某人BLOG上面,

 

  2.JPG

IMG_1119.JPG 

看到有人把 ↗ LULU這張照片拿去當名片大頭使用

我立刻留言請他移除,

3.JPG

 

 

過幾天 上去觀看時,對方的確把照片拿掉了

 

 

 

但促使我打這篇文章  是對方的態度

 

對方把我留言請他刪掉的留言直接刪除  也沒道歉什麼的

 

還打了一篇文章寫些什麼

 

糗 假冒**的照片被抓包了...

其實我們家**也有很可愛的照片

可是我目前這隻手機沒有傳輸線

(身邊也沒相機)

 

你這個人有沒有一點禮貌呀?!?!

先是擅自偷取別人的照片  被人抓到之後 還把別人的留言刪除

並且一點都沒有道歉的意思    你沒相機關我什麼事   沒相機就可以當小偷嗎?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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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ftbob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